電影院不得
A. 北京電影院7月24日恢復營業上座率不得超過多少
北京電影院7月24日恢復營業上座率不得超過30%。
7月21日,北京市第158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召開。北京青年報記者在會上了解到,全市低風險地區影院可於7月24日有序恢復開放營業。
但需要注意的是,電影院要做到預約、限流到位,採取網路實名預約,每場上座率不得超過30%。觀眾觀影須全程佩戴口罩,觀影期間原則上禁止吃零食。中疾控專家認為,在落實好防疫措施後,市民可放心觀看電影和演出。
(1)電影院不得擴展閱讀
電影院觀影時間每場不超過兩個小時:
在具體排片方面,電影院應做到排片錯時到位。日排片減至正常時期的一半,每廳每場放映間隔不少於30分鍾,進行通風清潔;控制觀影時間,原則上每場不超過兩個小時,不同影廳錯時排場,避免進出場觀眾聚集。
此外,影院在開業前要按規定進行清潔消毒、通風換氣,對所有場所和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清潔消毒。公共區域每天不少於兩次噴霧消毒。影院不設售賣飲食。在公共區域設置垃圾箱和口罩專用回收箱,規范垃圾收運處理,做到日產日清。
B. 電影院為什麼不能吃東西,對於這個規定你怎麼看
C. 哪些地區的電影院暫時不能開放
截止2020年8月,中高風險區,影劇院需要按照當地規定執行,建議暫緩營業。
在低風險地區,影劇院開放要做好六個方面,
1、一是開業前要准備好防疫物資,制定好應急預案;
2、二是建立網路預約購票渠道,推薦顧客現場採取非接觸掃碼購票方式;
3、三是採取預約限流、分散就坐,盡可能座位保持一米距離;
4、四是保持環境清潔衛生;
5、五是加強放映場所的通風換氣;
6、六是影劇院工作人員需要做好個人防護。
(3)電影院不得擴展閱讀:
防控要求:
1、登記觀眾信息,檢查體溫,未戴口罩和體溫37.3度以上者不得進入。
2、全部採取網路實名預約、無接觸方式售票;實行交叉隔座售票,保證陌生觀眾間距1米以上;每場上座率不得超過30%。
3、安排專人做好現場管理,監督進入影院區域的工作人員和觀眾必須全程佩戴口罩,對號入座。
4、電影放映場所原則上不售賣零食和飲料,影廳內原則上禁止飲食。
D. 電影院可以拍照嗎
不可以。
電影院內錄像、拍照情節嚴重的屬於侵犯知識產權,在電影內拍照錄像也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因為會影響到其他觀影人的感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三十一條: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電影院應當遵守治安、消防、公共場所衛生等法律、行政法規,維護放映場所的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保障觀眾的安全與健康。任何人不得攜帶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電影院等放映場所,不得非法攜帶槍支、彈葯、管制器具進入電影院等放映場所;發現非法攜帶上述物品的,有關工作人員應當拒絕其進入,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4)電影院不得擴展閱讀:
一位影視行業業內人士忿忿不平地表示,懷著到此一游的心態給電影拍照片,是對電影的不尊重。他建議說:「如果出於對影片的喜愛,可以分享影片的官方劇照,而不是屏攝。」「拍攝者或是出於想曬電影中精彩的獨家鏡頭,或是懶於再去尋找官方圖,於是隨手一拍,但這是缺乏對觀影素養的行為。」該業內人士說道。
「在電影院觀影不僅損害電影出版方的利益,拍攝時的閃光燈或者快門聲也會影響觀影體驗。」上海戲劇學院導演系大四的張同學回憶道,每次遇到觀眾「屏攝」的情況,他總會提醒對方不要拍。「大部分『屏攝』的人都不是故意的,他們以為這並沒有違背相關法規。影院里的拍照行為並不是一道是非題,而是一道選擇題。對於觀眾而言,很難確定自己所拍的照片是否會產生劇透,最佳的辦法就是使用官宣圖為電影『應援』。」
E. 電影院的照片會違法嗎
電影院拍照片犯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三十一條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第三十二條
國家鼓勵電影院在向觀眾明示的電影開始放映時間之前放映公益廣告。電影院在向觀眾明示的電影開始放映時間之後至電影放映結束前,不得放映廣告。
F. 很多電影院不能改簽和退票,這合理嗎
不合理,大部分網友認為,影院應允許退票,至少允許換票。
@Sljjeff1999:不合理,至少放之前能退改吧,萬一臨時有事呢。
@阿君君同學:不能退至少可改簽吧!
@成天做著減肥夢的肥妞:真的很過分,因為沒看清買錯了場,想退,被告知不行,也沒地方投訴,白白浪費100元。
有網友指出,不讓退改的規則本身就是「霸王條款」,不合理。
@Lam_1287:這種規定根本就是霸王條款,哪怕收點手續費也比不讓退好吧。
也有網友支持影院方:
@VincentWorld:買票前都有提示可不可以退款或改簽,自己沒仔細看怪誰?
@嘆書和006:買電影票和買東西一樣,看走眼是自己的事。
還有網友建議,電影票的退改簽可根據距離影片開映時間的長短來定。
@任重道遠Ryan:和機票以及賓館退改性質是一樣的,可隨時間推移逐步不許退或收取手續費。
@阿飛船長:我認為購買一定時間內退是應該的,但放映前幾分鍾退就過分了。
G. 電影院規定不得自帶食品是什麼經營行為
可以。
影院未禁止觀影人在觀影時進食,卻不允許外帶食品,暗含「如果要飲食,則必須在我處購買」之意,因此構成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的侵犯。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做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注意事項:
如果一些食品帶有刺激性氣味,會影響到其他人觀影的話,建議不要帶入影廳。
H. 影院不能帶飲料算霸王條款嗎
一般在電影院外面就已經公示了不能私自帶飲料進去,如果說自己看到了的話就應當遵守,如果強制性帶飲料進去的話電影院可以追究一切責任,這個並不是屬於霸王條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十六條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第十八條
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