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電影院禁止外帶食品合理嗎
⑴ 多數電影院拒絕外帶食品,這是壟斷還是合理規定
在現在很多電影院他們都會要求的是不準攜帶一個其他的食品,而對於這樣的事情,很多的人們都表示這其實是一個壟斷的一個事情。因為大家非常清楚,這樣的一個事情,真的是讓人感覺到非常不能夠理解,同時面對這樣的事情的時候,我們應該要做的就是應該去對於這個事情進行一個檢舉。而這樣的行為也同時也有相關的法律規定,說對於店員如果說他們去拒絕消費者去攜帶一個相應的食品的話,這樣真的是一個非常不負責任的事情,這也是讓很多的顧客都感覺得到不能夠理解的事情。
所以說對於那個事件的時候,我們應該要去相關的一個法律部門去維護我們的一個相應的合法權益,這樣的話才能吃的我們自己而言就是真的負責任的,同時大家也能夠去理解了。而這樣的一些甚至讓人感覺到非常的不能夠理解,同時也是一個非常不能夠理解的了了。所以這也就告訴了我們這電影院他不準攜帶外來食品是一個壟斷的行為,也是一個讓人感覺到惡心的事情。
⑵ 是不是有電影院不允許帶食物進去的呀
電影院可以帶吃的進去。
如果影院規定不讓觀眾自帶食品,而其自營的食品卻可以帶進去的情況下,就違反了《合同法》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屬於免除己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
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⑶ 鄭州電影院禁止帶飲料,你認為這合理嗎
鄭州電影院禁止帶飲料,這個不能說不合理。影院是給廣大觀眾提供一個觀看電影的場地,需要一個相對安靜放鬆的環境,讓來觀影的人有一個相對放鬆的狀態。
電影院給廣大的觀眾提供觀看電影的場地,同時這些場地為觀眾提供的也是干凈的,如果因為個別人的低素質造成環境衛生的破壞,那樣會影響觀影人的心情的。限制大家自帶飲料和零食,但是並沒有強制影院消費這些東西,只是想給觀眾留下一個好的觀影效果。
大家應該經常換位,在這個特殊時期,影院沒有限制觀眾將物品帶入電影院之內,只要是在沒有影響其他觀眾光看電影的體驗就可以,也沒有強制消費。在外購買的食品帶入影院首先環境衛生的問題,在這個文明的社會裡面還是有一些人的素質不高,垃圾隨手丟棄,給環境衛生造成很多大的影響,也無法給觀眾一個良好的觀影環境。
⑷ 影院禁止外帶食品入內,這個要求是合理的嗎
說起電影院,大家對它來說都是有有一定的印象,因為我們有的時候會選擇去電去看電影,但是電影院也是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就是說如果你去電影院的話,是不能夠攜帶一個外面的食品的。對於這一個要求很多的一個網友也感覺到是非常的不能夠理解,這也是不合理的。
所以我們可以根據這個事情看出來的是,這實際上還是存在一個相關的問題的了。所以在面對這樣事情的時候,我們也可以去進行一個消費者維護。而對於他們自己而言說也有一個完全進行一個自主選擇商品的一個事情,就是就是我們所能夠去理解的了。所以說當身邊有這樣行為出現的話,我們完全可以拿起自己的法律武器來對自己的權益進行一個合理的維護,這也是我們總能夠去理解的一個事情。同樣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是讓人感覺到非常的不能夠去忍受這樣不公平的一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