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微电影工作举措及成效
㈠ 国家电影局将依法打击短视频侵犯盗版行为,具体将采取哪些措施
具体采取的措施有封号、罚款等。封号是让发布侵权短视频的博主不能再用那个号更新,罚款是让盗版者付出侵权的代价。
㈡ 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六五普法
一要准确把握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全会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把“全民守法”作为法治工作基本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定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
二要准确把握全会确定的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刻内涵。全会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既包括对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宣传,也包括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系列法治实践活动的宣传,更加突出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更加突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要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内涵,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三要准确把握全会提出的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全会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明确要求“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这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开拓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境界。要紧紧围绕这些重大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要准确把握全会提出的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措施。全会提出了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等许多重要措施。这是对30年普法工作经验的深刻总结和对普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发展的有力举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这些重要措施,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扎扎实实推动全会提出的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宪法宣誓制度,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司法人员担负着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责任。要教育引导司法人员,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司法环节,促进提高司法公信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广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做法,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四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五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地方、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要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广一些地方开展的乡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等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诚信建设,推动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六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企业文化的融合发展,丰富法治文化产品,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法治宣传阵地,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
七要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司法执法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推广“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工作经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八要推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落实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协调指导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九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发挥新媒体独特优势,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把新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
十要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在做好对内法治宣传的同时,适应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深化的新需要,更加注重对外法治宣传,把对外法治宣传作为涉外法律工作、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向世界讲述好中国法治故事,塑造法治中国良好国际形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全会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带来的新机遇和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专题研究,及时提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要把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同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完成好“六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
二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推动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建立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和考核标准,加强对评估结果的运用。
三要加强组织协调。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需要协调推动的事项多、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大协调推动力度。要建立落实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列出时间表,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善作善成的作风狠抓落实。要围绕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过硬措施,攻坚克难,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行政机关和各部门、行业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大力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进一步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㈢ 如何加强法制建设
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地方法治建设是提升区域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治理转型的必经路径,是制度创新的样本,标志着区域文明程度、综合实力的高度,对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引导区域社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重庆开展了打黑除恶、创建交巡警平台等亮点工作,为建设“平安重庆”、“和谐社会”创造了条件,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其目标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法治社会,在社会法治建设道路上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个人认为,要搞好法治建设,实现理想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法治建设的基础 法治建设需要坚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基础,而公民的法律素质则是其不可或缺的主体基础。法律素质作为公民的内在观念式和外在行为方式,不仅是公民作为“法律人”、“政治人”存在的标识,而且构成了公民作为依法治国主体的主体基础。换言之,在人民主权的原则下,公民的存在是其应当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直接依据,而公民法律素质的状况则是其可以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基础条件。这个基础性条件越充分,公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性就越容易实现;公民主体性实现得越充分,依法治国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就越能够得到体现和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好坏,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制约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因此,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某个区域,要实实在在地推进法治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进程,就应当高度重视并且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只有公民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理解立法的本意就是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才能有效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才能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保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才能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才能充分调动参与法治化进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是法治建设的关键 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者、管理者和组织者,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方向,影响着法治建设的发展程度。要加强地方法治建设,关键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就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通过这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使广大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和民族走向现代文明的必然趋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使他们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内容,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使他们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成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楷模;使他们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 三、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是法治建设的重点 法治政府的内在价值目标有赖于政府组织内的公职人员来共同实现,在这一意义上,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是推进地方法治建设、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定性因素。法治理念与立法、执法和守法等法治行为 是内因与外部表现的关系,有什么样的法治理想、信念和观念,就会表现为什么样的立法、执法及守法行为。法治理念是灵魂,引导、统摄、支配和决定着法治活动,决定着法治行为及法治效果。因此,要推进地方法治建设,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显得尤为重要。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所提出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先进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因此,要提高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必须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公职人员能深刻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并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忠实信仰者,能时时刻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既充分地利用国家权力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又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真正实现法治的意义。 四、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 要推进区域法治建设进程,强化法治建设成效,就必须从基层的村(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抓起。因为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各种社会现象都通过基层反映出来,各种社会问题都在基层最先表现出来,各种思潮在此激荡,各种信息在此交流,各种矛盾在此汇集,只有有效地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才有可能实现全社会法治效果的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是以宪法、法律和法规为依据,围绕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村(居)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村(居)民自治,逐步实现农村基层民主的规范化、法治化,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作为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经过几年的实践,已经取得了显着的成效,如:基层民主进一步健全,群众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基层法治进一步完备,依法管理逐步规范;干部群众学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基层不和谐因素得到有效解决,社会稳定得到进一步加强等等。因此,要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真正发挥其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抓深抓实抓好。 五、强化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司法是保证权利得以合法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是实现、维护和争取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只有保证司法公正,严格依法办事,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才能不断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只有保证司法公正,公民才会相信法律是限制、约束权力,保护权利和自由的,才会将纠纷诉诸法律,法治建设才能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要推进法治建设,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必须全面履行司法职能,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严格地适用法律,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正确、合理、及时,真正做到既合法,又公正,从而达到司法的最佳效果。与此同时,司法机关还必须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完善方便人民群众进行诉讼的各种制度,加大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当事人的救助,逐步建立起以当事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机制,认真做好裁判后的息诉工作,妥善处理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稳步强化和推进司法公正,促成法治价值目标的实现。 六、强化法律服务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 法律服务是一个既属于商业服务的范畴,又包括法律咨询和出庭以及有关行使司法权力的行为的概念。根据现行法律体系柜架,我国的法律服务是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的法律服务人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方面的有偿服务。法律服务所承担的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使其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从立法层面看,法律服务的强化,能够为加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促进立法质量的提高;从司法层面看,法律服务的强化,能够在司法活动中起到制衡作用,促进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司法公平正义;从执法层面看,法律服务的强化,能够更好地为党委、政府 当好参谋助手,促进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从守法层面看,法律服务的强化,能够教育群众知法、守法,有效地引导群众依法提出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因此,要推进法治建设,就要强化法律服务,就是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律师监管机制,规范律师执业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规范公证管理和公证服务,建立公证行业诚信保障体系,提高公证的公信力;要规范商事仲裁,提高仲裁水平;要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建立面向社会的统一的司法鉴定机制;要进一步规范城乡基层法律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 七、强化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与推进都必须具备最基本的人、财、物的支持和保障。法治建设也不例外。法治建设的过程是一个大力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建设法治环境、弘扬法治精神、展示法治权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无论哪个环节都离不开必要的人、财、物作后盾。具体来看,人作为最根本的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宏观上,一个地区的法治建设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需要采取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措施,需要不断分析总结、完善提高法治建设的质效,这一切都离不开人这个主体因素,所以必须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设置一定的编制,配置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人员,明确职责任务,使工作人员的职能作用与依法治理的地位相适应;微观上讲,无论哪一类学法对象的学法,都必须有一去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能将法律正确地传授给每一位有接受能力的学法者的专业普法队伍,能真正把法治的精神传播给广大群众;无论采取何种措施、如何营造氛围、如何展示法治权威,也都必须要有具体的人员来操办。法治建设点多、面广、量大,所以人员的充分配置显得十分关键和重要。同时,在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财力和物力的保障也显得尤为重要。“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法治建设,在确保了人员配置的同时,也必须投入一定的财力和物力。从法治建设的主体来看,必须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提高普法工作的能力,这不仅要从实践中获取经验,更要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接受一定的培训和教育,这需要财力和物力的支持;从法治宣传的载体来看,宣传场地的建立、宣传硬件设施的配备、宣传资料的印刷发放、宣传设备的配置无不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从法治建设本身来看,必须建立起一整套监督、完善和考评、激励机制,推动和促进建设进程及质量。与此同时,二十多年的普法实践告诉我们,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循序渐进的工程,法治建设的效果不会立竿见影、一蹴而就,法治建设的效果看不见也摸不着,但其在现代化文明社会建设中的无形推动和促进作用却非常强大,根本无法用财富和物质来衡量和替代。因此,在现阶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舍得投入,必须把人、财、物三方面以最大程度的合理性结合起来、组织起来、调动起来,创造出尽可能大的社会效益。 加强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之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贵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贵在求真务实,贵在坚持不懈。相信,只要上下齐心协力、不懈奋斗,法治建设必将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㈣ 普法责任制重点采取哪些措施落实哪些法律法规
您好!可以从如下方面:
一、加强宪法为核心法律法规的宣传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的重大意义,坚持持久、深入、有效地在全社会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的实施。要结合部门承担的职责,重点宣传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和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要创新宣传形式,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要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及车站、公交站牌等人流量大的特点,开展广泛深入的法治宣传,让法治精神生动、鲜活,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抓好会前学法制度的落实
要依据《聊城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把法治宣传的内容纳入到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划,纳入到领导班子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三、强化法治培训和法治宣讲工作
今年我市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机构中遴选具有较好法律基础、丰富实践经验、良好表达能力和热心普法事业的59名普法骨干,组建聊城市“七五”普法宣讲团。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的需求主动邀请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同时要督促本单位讲师团成员精心准备讲稿,尽快上报宣讲课题。讲师团成员要统筹安排本职工作和普法宣讲活动,保证宣讲活动时间,确保每年宣讲不少于2次。宣讲的过程中要注意资料的收集与上报工作,要及时把宣讲活动的信息与图片一并报送市普法办。
四、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
通过志愿者普法是推动普法工作全覆盖的有效途径。普法志愿者在重要法治宣传节点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公益法律服务和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立普法志愿者组织,为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政策支持和物质帮助。同时,各单位要动员、组织本单位有志于法治宣传的人员通过聊城法治网自助注册,注册成功后纳入全市法治宣传志愿者人才库,配备统一的标识,配合我市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五、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法治文化在培育法治信仰、树立法治理念中发挥着教化引领作用,对于全面培育“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至关重要。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院落、法治画廊等法治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要突出地域特色和行业特点,打造一批有特色、有规模的精品文化阵地。
六、大力开展文化作品的创作
依托水城深厚的文化底蕴、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的法治元素,创作一批高质量的微电影、微视频、动漫作品。今年我市将在聊城电视台开办“水城说法”法治宣传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各行业各部门创作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各地各部门年内至少要创作一件有法治文化内涵、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全力打造富有水城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七、大力实施文化惠民活动
加快舞台类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成果转化,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引导力和影响面。我市将在6月份举办“弘扬法治精神,创建文明城市”主题法治文化宣传周,展示我市文化作品创作成果,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市直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提前做好文艺节目的排练,推荐1-2个演出节目,鼓励有条件的系统(单位)承办单场演出。
八、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制度
以案释法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通过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按照年初签订责任书的要求,定期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我市在《聊城晚报》开辟了以案释法专栏,每周一期,向社会发布社会热点、群众关注、影响面大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
九、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要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和本行业本系统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认真落实部门责任,详细梳理本部门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要科学制定年度普法规划和计划,既要明确宣传的内容、宣传重点、教育对象,又要明确宣传活动采取的方式途径和完成时限,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确定专人负责。今年省市各级都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等工作纳入到改革的重点工作和科学发展观的年度考核,并制定了问责办法。年终市普法办将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实地考察、查阅档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㈤ 制作一部法治宣传动漫微电影,要突出哪些亮点
法治。对应矛盾应该是犯罪违法。
那么突出重点应该是违法犯罪之“恶、狡猾、负面影响”与法治的“有效,安定”一面相较量。这过程的情节的节奏、安排必是能扣人心弦的亮点。
㈥ 如何作实法治宣传工作 调研报告
法制宣传教育是党的宣传工作的一部分,属于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它是做人的工作,是培养人的意识和观念。要把长期存在的传统“人治”观念,转变为适应建设法治国家需要的“法治”观念,需要时间和历程,更需要与时俱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需求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为宗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切实有效的法制宣传工作。
(一)各级领导部门要切实从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来重视普法工作
法律必须被信仰,司法必须被尊重,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共识。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制的力量越来越显现,发挥着保证国家安宁、促进社会稳定、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作用。在现行体制下,各级领导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关键部门,对普法工作的重视要落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在群众路线、为民执政上,聚焦关键,准确定位,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制约普法工作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力戒形式主义。
(二)转变观念,针对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
一是要树立以人民群众为根本的思想,要从受众者的角度出发考虑普法工作重点,既要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部署,还要考虑“民生”这个工作大局,围绕服务“民生”确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特别要加强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宣传,既不能对人民群众进行重义务、轻权利宣传,也要引导人民群众不能只讲权利,不尽义务。二是把主体需要做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宣传内容上,要把人民群众希望知道、了解、掌握的法律内容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点。要改变行政部门说了算,我宣传什么,你听什么;我采用什么方式,你就按什么方式接受的理念,变被动普法为主动求法,切不可让人民群众“被普法”、“被宣传”。三是要坚决抛弃“向民施舍”的“救世主”观念,真正站在受众的角度,研究他们的心理,选择最适合的载体和形式,不仅在内容上要贴近群众的需求,在形式上也要生动活泼,易于公众的理解和参与,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三)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
近年来,较之于传统的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四大传统媒体外,出现了诸如网络、手机、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兴媒体,信息传播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趋势。普法工作也要适应这一变化,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实现普法工作媒体全覆盖。要认真分析研究各类受众群体接受信息的特点,有目的、有重点开展普法工作,增强实效。如分析机关干部、公务员主要通过党报、政务平台、互联网获取信息;年轻人主要通过网络、手机、微博、微信获取信息;老年人主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获取信息;进城务工人员主要通过广播、书籍资料获取信息等等。要深入调查了解各类群体最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有重点、针对性地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各类媒资源优势,放大传播效应,最大限度地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如与《现代快报》开展的“法律大讲堂”栏目,就是把在有限课堂上所讲授的法制内容通过《现代快报》在南京的近30万发行量,传播到广大市民中,放大讲堂效应;又如南京市中院通过邀请十万群众进法庭旁听真实的庭审活动,力改传统“模拟法庭”宣传模式,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了解法律,监督审判活动,不仅宣传了法律,而且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提升对司法公信的认同度。要利用电视专访、网络直播等形式,针对社会上法制热点问题,邀请法学专家、专业人士、各界代表等进行专题讨论,会更加有效地提高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政府主导的、适应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性的特点,决定了参与人员的社会性。在日常普法工作中,除了部门联动、协调推进、发挥普法联络员队伍作用外,还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力量、特别是发挥普法志愿者队伍的特殊作用,有效推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长期的普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个热爱普法公益事业、自愿参与、只求奉献、不图回报的法制宣传志愿者群体,如我市的“法律人在行动”群体。他们长期扎根基层,利用自己的资源和优势,义务为法制宣传作贡献。普法志愿者的工作没有条条框框,什么形式受群众欢迎,他们就采用什么形式;什么内容受群众欢迎,他们就宣传什么;因而对于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要充分这只队伍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普法志愿者公益工作记录机制,统一纳入社会公益活动纪录,向社会公示,鼓励更多的普法志愿者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形成强有力的社会普法资源。
(五)制定科学有效的普法工作考评机制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这种长期性、复杂性、潜移默化、投入高而短期内不易见到成效的特点,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要坚决摒弃形而上学、不切实际、官僚主义的考评机制,不为考评而考评,特别是要取消那些全凭拍脑袋想象的根本无法确定、无法完成的考核指标,使考评机制更加趋于合理,更加趋于实际,更加有利于推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如近期市委政法委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的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涉及法制宣传工作的一个指标是:“表示近两年有参加过普法活动的占24%”。这个指标看似较低,仔细分析却很有成效。这个指标特指亲自参加普法活动的人群占总人群比例。南京有近1000万人口,24%就是240万,即近两年来全市有240万人亲身参加了普法活动,这个数字不小啊,反映了两年来普法的实际工作成效。这个指标远比“普法知晓率”指标更有意义。
总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任务之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现中国梦的具体举措。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就是要追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预期目的与结果的统一,全方位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最大效能和社会效果,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价值追求。
㈦ 如何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普法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1年至2015年,是持续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事业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期,大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市实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创新活力之镇、和谐魅力之镇、幸福实力之镇,提升“法治仙女”建设水平,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按照中央、省、市“六五”普法规划精神,根据《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深化认识,与时俱进,进一步明确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要求
2006年至2010年,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取得显着成效,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我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助推全镇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十二五”时期,是我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迈向基本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法制保障;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法制规范;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法制引导;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法制推进。发挥法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规范引导作用,必须通过深入持久地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全面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法治江都”建设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广大公民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以服务工作大局为已任,以建设特色法治文化为统领,以优化体制机制为保障,以狠抓普法措施落实为重点,求真务实,创新争优,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广泛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普法工作新格局,为把我镇建设成为创新活力之镇、和谐魅力之镇、幸福实力之镇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更加提高。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镇公民进一步掌握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全镇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农村法制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
——全社会法治观念更加牢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不断确立,法律的权威得到更广泛的尊重,全社会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法治文化建设成果更加丰富。法治文化各项基础建设大幅度进展,形成更大规模、更深影响、更高层次的法治文化品牌效应。
——法治实践活动成效更加明显。全镇各领域各层面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到2015年末,达到扬州市、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的村(社区)的比例分别为98%、30%,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复检合格率100%。国家公职人员法律素养全面提升,依法履职、依法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法治仙女建设、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大局,部署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举措,开展多主题、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推动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在服务大局中彰显地位,不断推动法制宣传工作深入。
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增强“法治惠民”的普法理念,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紧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有针对性地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方便参与的普法活动,使法制宣传的整个过程成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过程,成为维护、实现和发展好群众切身利益的过程,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把握规律,开拓创新。不断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认识,把握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制宣传教育的客观需求,研究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特点规律,牢牢掌握法制宣传工作的主动权,积极开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机制、新载体、新举措,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常抓常新、充满活力。
按需施教,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区域、部门、行业、对象的情况、需求和特点,选择易于接受、富有成效的方式方法,做到“需什么普什么,缺什么普什么”,既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又注重培育法治精神,努力体现法制宣传的层次性和针对性,使普法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四)主要任务
1、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紧紧围绕我镇“法润仙城、服务发展”的主题,突出宣传有关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农村改革发展、资源环境建设、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国有企业改制等法律法规。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深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活动,突出宣传有关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平正义、诚实守法经营、政府信息条例、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政府和广大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的法治环境。
2、围绕培育公民意识开展法制宣传。培育公民意识是更深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精神和宪法意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要结合公民生产生活的实际,继续在全镇深化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把学法用法与培养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把主张法律权利与履行法定义务结合起来,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规范言行,依法参与并管理各项社会事务。
3、围绕推进法治实践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仙女”建设中的先导和基础作用,推动各层次各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突出抓好《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的建设基础。大力推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有效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实践的质量和水平。把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法治思想作为法制宣传的关键,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内在动力,有效推动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的各类法治实践。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引导广大公民自觉有序地参与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村、依法治企等法治实践中来,不断扩展法制宣传工作的外延和内涵。
4、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法制宣传。让人民群众在法制宣传中得到实惠,是法制宣传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用工合同、医患纠纷、城镇改造、土地承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思维调节利益关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纷争。突出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对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为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济困助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5、围绕繁荣法治文化开展法制宣传。要结合形势任务不断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原则和途径进行研究探讨,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文化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形成具有仙女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强化法治文化熏陶功能,将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等有机融合,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形成较为完备的基层法治文化设施体系,建造一批有特色、品位高、功能全、规模大的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展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塑造法治文化品牌。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水平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在实践中要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着力夯实青少年的法律基础,促进和带动全社会各类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一)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责,是法制宣传的重中之重。要把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作为法制宣传的关键,创新机制,优化形式,严格实施,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要在继续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邀请专家学者讲法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的基础上,全面实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制度,通过严格的督查考核,评比检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要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思想、法治精神、法治能力和法治实践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参谋作用,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走上更高的境界。
(二)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公务员日常法制教育制度,把法律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次40学时。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对公务员学法情况进行考试考核,每季度组织一次网上学法考试,有效实施中层干部任前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将法律素质作为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特别要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公务员的法律知识考核力度,坚持法律知识考试持证上岗制度。全面实施公务员学法登记和学法用法通报等制度。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关系到国家的未来,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大力加强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动法制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考卷,保证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和师资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广泛组织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调整充实,健全完善制度,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传媒,特别是网络、手机等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式。坚持以每年九月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月,开展多形式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同时,有效依托社区、村(居)委会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四)深入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严格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切实保障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扎实推进广大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外讲诚信、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企业法治文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个体、私营及外资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
(五)深入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宣传与农村发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村务管理活动。深入实施“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继续完善村级“普法中心”、“农家法制书屋”和农村法律图书角(柜),并与司法调解站、调解室紧密结合,推动村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普遍提升。着力提高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党员的法律素质,充分利用农业合作社、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开展有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村务、防范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全面推行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宣传员的做法,不断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至“民主法治村”、“平安村”、“文明村”等创建活动中,拓展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六)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法制培训学校(站、点),紧密结合流动人口的工作生活实际,进行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继续强化“农民工法制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以及各服务管理环节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帮助流动人口合法有序融入当地社会。整合资源,在流动人口聚集单位建设“普法中心”,方便提供法律知识学习、查询、救助等法律服务,不断满足其法制需求。
三、贴近实际,开拓创新,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成效
(一)加强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是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全面实施法治文化引领战略,大力推进法治文化特色品牌建设。切实转变宣传方式,努力打造地域特色法治文化,塑造普法工作品牌。实施法治文化解读工程,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精心打造一系列融历史、人文、休闲、普法于一体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和法治文化阵地,建成一批有特色、品位高、功能全,标志性的法治街区、法治广场等,创作一批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法治文化精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举办法治文化论坛、法治文艺调演、法治文化节等。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二)丰富主题活动内涵。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结合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加强普法教育,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适时开展形式灵活、实效突出的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围绕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及时开展各种有针对性法制宣传活动。全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把主题宣传活动与年度宣传重点,与各项具体任务、与新法颁布实施、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协调宣传力量,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不断推进各项普法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三)构建“法律六进”新模式。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通过物化、固化“法律六进”载体,全面构建和完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单位的新模式,努力形成协调有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有效运行的新格局,力求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等方面有新突破,使“法律六进”工作更加深入群众、扎根基层、服务人民、促进和谐,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
(四)拓展法制宣传阵地。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构建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与城乡环境协调、与生态融合的法治文化景观,大力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广场、法制一条街、法治画廊、法治企业、普法中心等新阵地。加强电视、广播、报刊以及普法网站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建设,优化栏目,提高质量。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和法律服务热线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五)注重运用新媒体。适应全媒体时代的新要求,不断发展数字电视、数字出版、手机报等新型业态的普法功能,重视运用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网站、网页,注重加强学法网校、网上学法考试平台、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站的建设,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形成“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传播态势。
(六)推动法制宣传理论创新。结合我镇“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深入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特点规律,加强对法制宣传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和探讨。举办法治文化论坛、召开理论研讨会,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法学理论研究优势,指导和推动工作实践创新,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为进一步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理论支撑。
四、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合力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基层组织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三个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规划、同考核、同落实。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镇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视察、检查和督促。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组织功能,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领导机构的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日常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依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具体规定,完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互动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干部普法牵头部门:组织科;公务员普法牵头部门:宣传科;青少年普法牵头部门:文教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牵头部门:安监办;农民普法牵头部门:农经站;流动人口普法牵头部门:派出所),各牵头部门要建立领导组织和专门工作机构,制定计划和措施,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工作,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各类媒体应当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益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与、支持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健全监督考核体系。根据《江都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进一步完善各种指标体系,细化各项考核内容,引入社会评价功能,建立系统、实用、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察。强化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能意识,建立工作综合评价、绩效管理机制、重点对象牵头部门述职制度,年初分解落实任务,年中随机检查督促,年底抽样考核,责任部门定期报告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各部门要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年度整体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党政领导负责制,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检查落实,不断总结提高、推广典型经验,对做出显着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落实经费基础保障。在保证普法经费不低于省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划拨、专款专用,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予以增加。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结合普法工作的实际,安排落实相应的专项经费,保证法制宣传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公益性投入。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职数和编制的规定,配齐配强各级专职法制宣传干部队伍,通过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在职学习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各项业务技能。切实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宣传联络员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学心中心户、法律明白人以及大学生村官等热心于普法事业的人士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加强培训、管理、支持和指导。
(五)努力推进工作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五年规划,报镇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督查和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工作。
㈧ 单位组织微电影拍摄,是关于法治教育宣传的,你怎样拍出亮点
突出宣传片的平实而不平凡。
由于法制宣传片是权威和公信的体现,制作起来一般采用常规的表现手法,不宜有花哨的情节宣传,这一点与国家形象宣传片制作具备一定的相似性,这样才显得比正式和正规。但也要考虑到这样会使宣传片显得太过普通化,显得毫无特色,所以要平衡二者就需要在与法制相关的创意上做足功夫,需要策划人员在深层挖掘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创意,使宣传片平实而不平凡,新颖而不花哨。
法制宣传片的重点,就在于关注时下群众的收看需求,不需要花里胡哨的故事情节,但是也要尽量新奇。可以应用案例普法,结合具体化案例,向群众解释法律法规,协助群众学习法律,了解大量的法律法规,还可以采用3d动画的方式体现,更易于观众的吸收。
㈨ 如何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
近年来, 湖北省武汉市司法局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深化“法律六进”的重中之重,以实现普治并举为导向,以普法阳光行动为驱动,以整合内外资源为助力,打造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与校园法治建设相融合的新格局。
一、注重点面结合,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新载体。近年来,武汉市在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的过程中相继涌现出“流动花朵”法治教育园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六大平台、法治文化示范学校等一批工作品牌。市普法办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举办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工作推进会等方式,以点带面,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青少年普法阳光行动。全市共建立“阳光行动”示范学校37个,实现“四有”:有“阳光大餐”,每月举办一次国旗下讲话、漫画说法、普法情景剧、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有“阳光门诊”,调动社会、学校、家庭力量,对问题青少年进行一对一的结对帮教;有“阳光阵地”,打造法治长廊、法治楼道、黑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等全方位的法治宣传载体;有“阳光连线”,建立有教师、家长、心理专家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的交流平台。近两年,全市共开展青少年法治讲座3000余次,举办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5万余次。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举措,全市青少年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二、注重内外联系,开辟青少年法治教育新通道。一是联合党政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每月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依托团市委在全市社区组建的“四点半学校”、青少年空间,挂牌建设“社区青少年法治学校”,建立法律图书角,针对每天放学后及寒暑假等“监护真空期”,将学生组织起来,由公安、教育、卫计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有计划地在社区对青少年进行健康、安全、防护、维权等法治教育,形成学校、社区、家庭教育的“无缝对接”。二是联合政法部门对问题青少年进行帮教。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利用资源优势,对问题青少年开展法律援助、关爱帮扶、心理辅导、跟踪帮教、监督检查等动态管理。全市各区均建立了教师、家长、政法干警、心理专家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的QQ群,加强互动交流,提升帮教效果。近两年来,全市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下降趋势,未成年人批捕案件及人数、起诉案件及人数逐年下降。三是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合作。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百姓受益的法治文化建设模式,利用社会力量,在全市所有中小学统一安装法治宣传挂框8000余块,融入法治故事、法治名人、案例分析等内容。利用武汉丰富的高校资源,招募组织大学生志愿者走进校园,用更贴近未成年人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舞台情景剧等活动,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
三、注重普治并举,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新体系。一是建立校园法务室。市普法办联合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四落实”(组织落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三有”(有匾牌、有法务工作办公室、有办公设施)、“两上墙”(工作职责上墙、工作人员上墙)、“一台账”(法务室综合台账)的标准,在全市850余所中小学建立校园法务室。校园法务室由学校主要领导任主任、司法所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法治副校长、社区律师、社区调解员和政教主任(德育主任)、校团干、心理辅导员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为师生和家长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处理、法律服务等,帮助解决了一系列涉法难题。二是建立教育法律顾问团。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武汉市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全市13个区均按要求组建了教育法律顾问团,共聘请律师41人。教育法律顾问团成立以来,共审核合同159份,处理协调各类纠纷307件,完成诉讼案件49件。三是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举办法治文化书画展、法治文化演出、法治征文活动、拍摄并巡回播放法治微电影等方式带给青少年生动的法治体验。探索将“云技术”运用于法治教育过程中,使多校师生通过大屏幕实现同步听课、互动教学,实现校园法治文化教育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