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上映需要哪个部门审批
① 如何申请电影放映许可证
一、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验资报告;
3、场所房屋使用证明;
4、设施设备资料;
5、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6、法定代表人资料;
7、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
8、经营场所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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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放映许可证》(变更)指南:
所需材料:
1、申请变更报告(原件一份);
2、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备案表(原件一份);
3、原《电影放映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股东决议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各变更事项还需提交对应材料:
变更单位名称: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公司任免文件(主要负责人)(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变更经营地址:
(1)符合电影放映场所的产权证明(非住宅)、使用权证明,电影放映场所的建筑平面图及经营场所平面图(原件一份);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环境影响报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② 电影如何获取放映许可证。
由县及以上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内资)或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合资)核发。
需要材料:
1、申请报告。
2、验资报告。
3、场所房屋使用证明。
4、设施设备资料。
5、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6、法定代表人资料。
7、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
8、经营场所公示材料。
核发程序:
电影放映许可证的核发程序由各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一般包括:
许可事项:电影放映许可证核发。
许可对象:拟设立电影放映经营单位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许可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
③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部门审批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办理申请事项所需的材料。
2、办理人员初步审查材料是否合法、齐全。
①如果材料不齐全,将所申报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
②材料合法、齐全,接受申请。
3、审核、现场勘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查。
①审核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相关资料,将有关资料归档;
②审核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4、业务科室审核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将办理结果和所有材料呈局主管领导。
5、局主管领导审批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将材料退回业务科室。
6、审批同意的,制作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加盖公章,并整理资料归档。
7、发放《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
第三十七条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④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去哪办理,准备哪些手续、资料
摘要 您好,按规定,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⑤ 哪个部门负责电影审核
国家广电总局
令广大影迷嗤之以鼻的地方!
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文化市场,维护了国家形象;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电影的发展。
⑥ 拍电影电视剧都要经过广电局审核为什么要它审核。起什么作用
为了避免电影、电视剧出现过于暴力、色情、不文明现象会影响观众、儿童。
每部电影上映前都要经过国家广电总局审核。未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电影片依法取得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发行、放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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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责任:
(一)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着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⑦ 如何办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1.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核名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3.单位负责人、放映员(有放映专业资质证书的提供专业资质证书)、统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名单及联系方式;
4.单位章程,资金证明或者验资报告;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明及平面图;
6.消防验收合格文书;
7.关于请求核准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本地编码和全国编码的申请;
8.各影厅使用面积、座位数、银幕尺寸、放映及其他设施设备明细;
9.影院外观、门厅、观众休息厅、放映厅、放映室等数码照片5~10张。
⑧ 电影需要怎样才能上映
电影需要广电总局审核并且给予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才能上映。
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俗称龙标。每次在影院看电影时,出现在片头的绿底龙头标志,因上面写有公映许可证以及电审字号,一直被视为电影的准生证。
中国电影公映许可证的取得,依据《电影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条款包括: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放映、进口、出口。
电影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报送审查的电影片之日起30日内,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审查合格的,由广电总局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及《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证号片头,该片头由广电总局统一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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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影片从最初的立项到上映,在审查的环节上一般要经历3个关卡,第一关就是影片的“立项关”。某知名制片人告诉记者:“所谓立项很简单,就是电影剧情梗概、片名、片种、影片题材等材料。
立项没有行政费用。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会通过。但是以现在审查部门的效率,5个工作日一般都可以给明确答复。”
过了“龙标”,也就是“内容审查”这一关,几乎所有的投资方、剧组都可以松一口气了。接下来只要完成上映前的技术审查,影片就可以同观众见面了。在技术审查上,影片的过审率几乎达到了99%,“有些影片送去审查,放映一遍当场就会过审。”
⑨ 拍一部电影需要哪些审批程序
1、自审
首先要确定电影剧本没有违反审查条例如:危害国家统一、泄露国家机密、迷信、淫秽、赌博、暴力等等。
2、报备
确定剧本没问题后,要到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会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开始拍摄电影。
3、审查
电影拍摄完成后,要把影片交由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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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具体审查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电影技术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六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负责电影剧本投拍和电影片出厂前的审查。
电影制片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对其准备投拍的电影剧本审查后,应当报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可以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发现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影制片单位不得投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临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
电影审查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电影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报送审查的电影片之日起30日内,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电影制片单位或者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将《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证号印制在该电影片拷贝第一本片头处。 审查不合格,经修改报送重审的,审查期限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计算。
第二十九条
电影制片单位和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对电影片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复审机构申请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⑩ 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快发展电影产业,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市场准入,增强电影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社会主义电影业繁荣,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国有、非国有企业经营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业务及外资公司参与经营电影制作、放映业务的资格准入管理。第三条 鼓励境内国有、非国有单位(不含外资)与现有国有电影制片单位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公司或单独成立制片公司;允许外资参股与境内现有国有电影制片单位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公司。
(一)成立合资、合作(不含外资)电影制片公司的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须提交申请书、合同、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作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成立中外合资、合作电影制片公司的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外资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超过49%;
3、须提交申请书、合同、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作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外方可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三)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境内国有、非国有影视文化单位(不含外资)单独成立电影制片公司的申报条件:
1、首次拍摄影片时需申请领取《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时须向广电总局提交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单位的资金证明、拟摄制电影的剧情梗概等材料;领取《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后,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以《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的形式投资拍摄了两部(含两部)以上电影片;
3、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4、须提交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摄制的两部《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四)符合上述(一)、(二)、(三)项条件的,由广电总局颁发《摄制电影许可证》。
申请人持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和《摄制电影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第四条 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公司,依《电影管理条例》享有与现有国有电影制片单位同等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 鼓励国有、非国有单位(不含外资)控股或单独成立电影技术公司,改造电影制片、放映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允许外资公司参股经营此项业务,外资公司在经批准的省市可以控股经营此项业务。申报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二)须提交申请书、合同、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作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广电总局核准后,申请人持广电总局的核准文件到国家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第六条 从事第三条、第五条规定的涉外业务的,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第七条 鼓励国有、非国有影视文化单位成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申报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二)受电影出品单位委托代理发行过两部电影片或受电视剧出品单位委托发行过两部电视剧;
(三)须提交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代理发行影视片的委托证明等材料。
(四)符合上述条件,向广电总局申请成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的,由广电总局颁发向全国发行国产影片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向当地省级电影行政部门申请成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的,由当地省级电影行政部门颁发本省的专营国产影片《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国产影片《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第八条 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取得专营国产影片《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依《电影管理条例》享有与现有省级电影发行公司同等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 广电总局按照《关于发行放映国产影片的年度考核办法》,对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进行年度考核。第十条 允许电影院线公司以紧密型或松散型进行整合。鼓励以跨省院线为基础,按条条管理的原则重新整合。不允许按行政区域整体兼并院线。院线整合应当报广电总局审批。
(一)鼓励境内国有、非国有影视文化单位(外资除外)以参股、控股形式投资现有院线公司或单独组建院线公司。
1、以参股(股份在49%以下)形式投资现有院线公司的,参股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院线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以控股形式投资现有院线公司的,控股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院线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
2、单独组建省内或全国电影院线公司的,组建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院线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
3、组建院线公司应当按照广电总局关于成立电影院线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组建省内院线公司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审批,报广电总局备案;组建跨省院线公司的,由广电总局审批。
(二)鼓励国有、非国有单位及个人按照《电影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全国农村以多种方式经营电影发行、放映业务,在城市中的学校、社区以多种方式经营电影放映业务。
(三)鼓励国有、非国有单位及个人投资建设、改造电影院。经营电影放映业务,需报县级以上地方电影行政部门批准,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