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开灯违法
A. 电影院在电影结束后,开灯的时候为什么要去工作人员
02-06 01:06
这么多年,我一直都不懂,为什么每次电影响起片尾曲的一霎那,影院工作人员就会立刻打开所有灯光?
甚至有时灯光尚未亮起,就隐约看到清洁人员拿着苕帚和簸箕站在了过道上,每次我都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焦虑感。
今天更气的是,电影正片一结束灯光立刻打开也就算了,结果这一场的人还没走呢,下一场的观众居然已经入场了。
还留在座位上的观众,被下一场的人问:“您是不是坐错位置了?”
整个观影体验都被毁了!
还记得有一次看电影,同样是响起片尾曲的时候,一个女孩蹭着我的腿从前面走了过去,嘴里嘟囔着:“外国人就是矫情,哼!”
听到她的话,我扭头向右手边看了一眼,一对外国男女坐在离我五六个座位的地方,仍然静静地的盯着电影屏幕。
女孩继续边走边说,“电影都结束了,还非得装那个样子!”
待完全听不到女孩的声音了,我扭过头也静静地盯着屏幕,片尾曲缓缓播放,座位上的观众也走的差不多了。
我想,看不看片尾、是不是“矫情”,都跟外不外国人没什么关系。
毕竟还是有很多中国观众,也是希望看完片尾的。不只是有彩蛋的那些电影。
有些人是想听片尾曲、有些人是想看“职员信息”、有些人是想平复一下情绪,有些人是出于对电影的“尊重”......
不管是出于哪一种原因,我都想说,没有“片尾”的电影都不能算是一部“完整的电影”。
而我们选择花钱去电影院看,结果却“被强迫式”的去掉了这一部分。
就算“意志坚定”,顶着工作人员的眼光、清洁人员来回走动的压力、下一场观众入场的打扰,坚决“留守”到最后的观众,观看的体验也是“极差的”。
我不是电影行业的专业人士,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我不懂的“行业规则”,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中国电影院都是片尾一响起就开灯?
这种“强迫式”的离场暗示真的让人很不爽。
如果观众不想看片尾,工作人员也想早点清场,为什么不在片尾曲响起的那一刻就直接黑屏?
B. 电影院在电影最后的彩蛋出来前开灯我可以举报他侵犯我合法权益吗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一类犯罪,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31条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本罪的客观方面,由于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而表现为多种犯罪形式,如剥夺生命的杀人罪,损害健康的伤害罪,破坏名誉的侮辱、诽谤罪,侵犯选举权利的破坏选举罪等。
C. 电影还没放完,电影院有权亮灯吗
这个不好说,
按说应该hi不可以的,
那属于是没有放映完呢,影片还在放映中就开灯,影响了观众观看,是不对的!
D. 我要投诉都江堰横店电影院,每场电影没放完就开灯,就把门打开.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直接不理,问第二次
你不用和他们置气,这些人永远只能是服务别人的,不要把自己的身段放那么低。这种事你可以直接投诉经理或者找他们老板
E. 看《萨满》的时候,片方要求影院开灯播放吗
不是片方要求电影院开灯播放,是片方准许电影院开灯播放。因为《萨满》的片方说,这部电影的题材是比较新颖的,而内容极为恐怖,如果关灯播放的话,会让很多的观众感觉到不适,所以准许各大影院可以开灯播放,但是到底是真的恐怖还是片方故意的炒作,就不为人知了,需要观众看过之后才有所回复,但是大多数的网友纷纷表示,这是看不起谁呢。
喜欢看恐怖片的观众也可以带上自己的好朋友,女生也可以带上自己胆大的男朋友一起去观看,但是也是要有心理准备的,不然看完之后晚上睡不着那就没有办法了,当然,也要根绝自己的心理状态去看,不能够硬装着胆大去哦。
F. 电影院不关灯怎么办
电影是通过投影仪投影到电影幕布上的,电影幕布本身并不是发光体。开灯会对电影的亮度、对比度有较大影响,进而降低观众的观感体验。实际上,不止是不开灯,甚至连电影院的脚灯、出口指示灯等,也会影响到屏幕对比度,所以好的电影院对影院内的杂光源都有一定的技术标准
G. 电影院IMAX屏幕放映完以后可以开灯吗,会不会对屏幕有影响
摘要 您好亲~电影院IMAX屏幕放映完以后是可以开灯的喔,并不会对屏幕有影响的喔亲~
H. 电影院摄屏违法
法律分析:电影院摄屏、非法传播情节严重的,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罪。《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严厉打击在影院盗录影片等侵权违法行为的通知》提到盗录影片及非法传播盗版节目是触犯《刑法》和《着作权法》的严重犯罪行为。鼓励、支持影片版权方依法追究盗录者及非法传播盗版节目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I. 《唐探3》影院提前亮灯放彩蛋,你能接受这种做法吗
我不能接受,这打乱了我看电影的节奏和顺序。
J. 电影院拍摄屏幕违反哪条法律
电影院拍摄屏幕的行为,违反了《着作权法》的法律规定,侵犯了着作权人对于电影作品的复制权。
依据《着作权法》规定:着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