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收入电影票算开票收入吗
A. 票房包括类似格瓦拉这些网络售票吗还是只计算电影院卖出的门票
所谓影院票房是指影院在电影上映时卖出电影票的而得到销售收入。以现在中国影院经营的状态,影院票房收入约占去影院总收入的80%或者以上。因此能够预测影院票房收入对影院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和经营策略的制定来说十分重要。
一、票房预测的常用公式展示
行业常用的票房收入计算公式为“票房=总座位数×场次×上座率×平均票价×天数”。
但此公式只是一个演变转化后的公式,而还是不完整的表达公式。
在数学公式上要得到同样运算结果可以有多种不同的是计算方式,如“9÷3-1”和“1+1”的结果都是等于2。但“9÷3-1”和“1+1”的表达方式就完全不一样,“1+1”更为简单易明。同理,常规票房预测公式也应该有更为简单的表达式。要找到更简单表达形式,首先要理解收入是怎样构成的。销售收入(票房收入属于销售收入)通常的表达方式为“销售收入=A产品数量×A产品单价+B产品数量×B产品单价+C产品数量×C产品单价…………”。为了方便统计和预测,一般转化为“销售收入=销售数量×销售产品的平均价格”。
参照以上方式,票房收入的表达为“票房收入=观影人次×票价A+观影人次×票价B+观影人次×票价C…………”。若进行简单的转化,可得到“票房收入=总观影人次×平均票价”。而展示公式也是在这基础的表达式中衍生的,其中展示公式中“总座位数×放映场次×上座率”这三者乘积的实质就是“观影人次”。因为在实际情况中更有条件找到“总座位数、放映场次、上座率”这个三个预测数据,因此才有了常用公式。
二、常规公式各个构成要素分析
1、 常用公式表达的不完整性
票房收入预测的常规公式为“票房=总座位数×放映场次×上座率×平均票价×天数”。此公式的描述并不完整。更为完整的表达应该为“票房=总座位数×平均实际放映场次×实际放映场次上座率×平均票价×天数”。以下将分析说明。
2、总座位数
总座位数是指影院里能够提供给顾客观看电影的位置,即每个影厅的座位数相加就是总座位数。总座位数是根据影院设计而定,在公式中可以看作是固定的要素。
3、平均实际放映场次
在预测中,有相当的一部分管理者把放映场次理解为影院影厅可以排出的场次。如A影厅一天可排7场电影,就误解其放映场次为7场。
那如何理解“平均实际放映场次”?例如:A影院有1号和2号影厅,某天1号影厅计划排了7场电影,2号影城计划排了6场电影,而且其中1号影厅实际只有5场电影有顾客观看,2号影厅实际只有4场电影有顾客观看。那A影院的平均实际放映场次就是“(5+4)/2=4.5”,而不是“(7+6)/2=6.5”。
区分此概念很重要,计划放映场次的权利掌握在影院手里,而实际放映场次的主动权却在顾客中。影院计划放映的场次多,不代表实际放映场次多,因此在预测时更应关注平均实际放映场次。同时可以通过收集影院区域内竞争对手的“平均实际放映场次”,分析竞争对手的资料,加上合理的调查得出更为客观的平均实际放映场次。
4、“总座位数与平均实际放映场次”的乘积
以下通过例子展示“总座位数×平均实际放映场次”在实际应用中需要关注要点。
表1:某影院的影厅数、座位数及实际放映场次
表格数据讲解:
(1)从表1可知影院的总座位数为“80+150+260=490”。
(2)影院的平均实际放映场次为“(2+5+5)/3=4场”。
(3)按公式“总座位数×平均实际放映场次=490×4=1960”。
(4)按表格数据,影院实际提供的座位数为“2×80+150×5+260×5=160+750+1300=2210”
(5)公式中的“总座位数×平均实际放映场次”是为了方便预测而衍生的,但这种方式的预测和实际的情况会存在偏差,在预测中需要注意偏差的存在及其原因。
(6)从表1数据可知,当座位数最少的影厅的放映场次比平均放映场次少时,影院提供的实际座位数会比“总座位数×平均实际放映场次”得出的座位数要多,如例子的情况;反之,当座位数最少的影厅的放映场次比平均放映场次多时,影院提供的实际座位数会比“总座位数×平均实际放映场次”得出的座位数要少;这个结论可为预测时提供参考。
(7)因此要预测影院票房收入的时候,需要把“平均实际放映场次”和“总座位数×平均实际放映场次”的影响因素考虑其中。从中选择较为合理的计算值,更有利用预测结果的准确性。
5、平均票价
要理解平均票价,首先要知道平均票价是如何统计的,现举例说明:
表2:某影院营业数据
(1)第一种平均票价计算方式:(50+40+40)/3=43.2元/人(加权平均)
(2)第二种平均票价计算方式:(1000+1200+1600)/(20+30+40)=42.2元/人
(3)显然两种计算方式的结果是有差异的,第二种计算方式是现在较为常用的。因此要区分如何选择参考数据,才能更客观地预测票房收入。
6、平均票价与上座率的关系
影院的平均票价与上座率基本上没有固定的规律可言,反比、正比或者非反非正的情况都可能存在。但在某些特定的范围内两者可能会出现比较规律的关系。研究平均票价与上座率的关系,主要是为了发现两者间比较规律的部分,从而为影院的抉择提供参考。以下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两者的规律对某影院策略的影响。
假设平均票价在25元到27元之间,平均票价与上座率会有正比、反比、不变三种关系。
B. 电影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1、电影票在“营改增”之前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电影放映不属于货物销售或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广播影视列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3、根据上述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电影院按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相关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按17%税率计算增值税,售票收入按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C. 电影院如何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电影院收人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按照“文化体育业”以门票收入额依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
同时,随同营业税一并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额的7%和3%计算缴纳。---地税征收。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查账征收,另一是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5%)计算缴纳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
2、核定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所得率*适用税率。
问题补充回答:注册成为有限公司,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有应税所得才缴税。你只需要到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就可以领购发票,发票只要是对团体购电影票时开具,以便消费者报销。
D. 买电影票可以开发票吗
可以的。和前台讲一下,如果是在网上订的,可以联系客服。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
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
1、“都开”的原则
单位和个人凡是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开具发票。(如废旧物资收购、农副产品收购等)
2、“都要”的原则
就是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问收款方取得发票。同时对取得发票的一方提出禁止性规定: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 电影院可以开电影票的专票么,对方取得后能抵扣么
要看开票内容,如果是电影票,这种属于个人消费,不能抵扣进项税。一般这个专票都是福利或者招待性质的,是不能进行抵扣处理的
F. 请问电影院怎么赚钱的 卖一张电影票 电影院怎么赚钱还有 电影公司能赚多少钱
影片的票房分成,差不多百分之四十左右(以票价一百元,分成是四十左右)。影院内部买的东西啊,也很赚钱。电影公司,也就是电影投资方,总票房的百分之三十五是属于投资方的分成。也就是说一部电影比如投资1个亿的话,电影票房要达到三亿五千万左右才能收回成本。当然,植入广告,赞助商等不算进去
G. 票房是指观影人数卖出的票数还是卖电影票的盈利
票房是指观影人数乘以单位票价。要算盈利的话,一般影院能分到票房的30%,投资方(就是我们看到的出品公司)能分到票房的30%(也有说25%的),就是说一部电影的票房要达到投资额的2.5—3倍才能收回投资,当然一部电影投资的收回不止是票房这一块,还有其他的如版权啊什么的。
目前票房的统计一般水分不大,但是投资额的宣传水分比较大,目前很多电影的投资动辄说投资了上亿元,这个真有点扯。
目前电影票房的最高记录是阿凡达(全球票房27亿美元),中国电影的最高票房也是阿凡达(大陆票房13亿人民币)。
中国国产电影的最高票房是唐山大地震(大陆票房6.7亿人民币)
H.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影院票房收入如何缴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广播影视列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本文对电影院“营改增”试点后的特殊税务处理分析如下。
混合经营
为方便消费者,电影院内设小卖部出售休闲食品,“营改增”试点前,按混合销售行为一并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该文件明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因此,在“营改增”试点前,电影院将售票收入、销售货物收入一并按“文化体育业”3%的税率申报营业税是有政策依据的。
而在“营改增”试点后,不再有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视同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规定。
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3号)第三条规定,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程序,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电影院按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相关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按17%税率计算增值税,售票收入按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例如,2013年7月,某市环宇影城经当地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实现电影票房收入318万元(不含预售电影票收入),出售食品收入58.5万元。本月购进货物(均为不含税价款)中,食品25万元、电影器材8万元和电费7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通过认证。8月应缴纳增值税=318÷1.06×6%+58.5÷1.17×17%-(25+7+8)×17%=18+8.5-6.8=19.7(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97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97000。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97000
贷:银行存款197000。
预售票收入
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现代部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上述规定强调的是已提供应税服务,才发生纳税义务。影院预收票房收入,尚未提供应税服务,也就不存在增值税销项税的计算,应在提供应税服务完成时确定纳税义务时间。
接上例,环宇影城2013年8月末,“应收账款”贷方明细余额30万元,为累计预收消费者电影票房款。此余额不需在8月确认增值税应税服务收入,而应在以后期间,消费者实际消费转作收入时,计算增值税。
I. 电影票房收入中,电影院和制作方如何分成
可分账票房如果一部电影的原始票房是108.3元,那么制片方首先得要从这108.3元中缴纳3.3元的特别营业税和中影数字代理费,并同时扣除5元的电影专项基金。剩下的100元,被称为可分账票房。另外,中影数字代理费视票房而收。如果一部电影的票房在6亿以上,那么你那6亿以下的部分继续收取该费用,6亿以上的部分则不需要收取。这个比例大概在1-3元。2.制片方到手票房到了这一步,影院院线与制片方的分账就开始进行。目前比较普遍的分发是43%归制片方,57%归影院院线,这也是常年的老规矩。所以,制片方到手票房为43元,电影院到手的票房为57元。11年《金陵十三钗》的制片人张伟平硬是要将这一比例抬高到45%,闹出了“八大院线联合抵制”的事情,后边电影局出面调解,最后定下来《金陵十三钗》票房5亿前的部分按45-55(制片方-影院院线)的方法分账,5亿部分后按41-59(同上)分。
J. 电影院是按票房还是按开发票的金额申报收入因好多电影票是不开发票的。
每天统计,通过影城的售票系统直接在结束当日营业后上报当日票房数据到中影,再由中影的数据处理系统算出结果,全部数字化。
比如a影院一天放映了6场建党伟业,有学生票:30元,共10人,标准票:60元,共10人,团体票:20元,共10人,会员票价:15元,一共10人,那一天的总票房是:30*10+60*10+20*10+15*10 现在影院都实行的电脑售票,这些售票系统是和国家电影局电影专项基金管理中心联网的,每天的固定时间都会自动向专基中心发送票房数据,分成统计和票房统计是一个体系内的东西,不能分为两个体系,分成肯定要依靠影院票房的数据,跟票房没有关系的单位随便去统计,影院也不让,能设计到分成的也就是院线和发行公司,统计也是院线发给发行公司。 发行公司在发行前会给影院一个发行通知,每部电影都会规定一个最低售票价:比如变形金刚三的最低售票价15元,任何形式的团体、优惠会员卡均不得低于15元,也就是只要进一个人看电影,就最少要出一张15元的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