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新騙局約看電影
⑴ 約女孩子出去看電影,她說有男朋友,而且是剛交的,是騙人的還是真的
如果你真的很喜歡她,就當是假的,只是一時的推託之詞,你不要一吃鱉就退縮,試試多約幾次,不一定都是看電影,有些女孩子覺得看電影很私密,黑暗的環境里也難免不知自處,也可以約白天去公眾場合,這樣女生壓力會小一點,這樣萬一真相是她試探你,你就還有退路。
如果你對她只是一般好感,就當是真的,但也無需完全劃清界限,做普通朋友就好,她說是剛交的男朋友,說明關系還不穩定,萬一日後她那段關系沒成,你也還有進攻的餘地。
⑵ 如果你騙了一個人他約你看電影。怎麼回
如果是我騙了那個人,他如果約我看電影的話,那麼我會不好意思赴他的約吧,畢竟我覺得很內疚。
⑶ 我們是在網上認識的,第一次見面我們一起看電影,然後他提出去開房我沒有同意,第二次約會同意了,之後他
報警。趁早分手,講狠有用的話那黑社會不是都三妻四妾。
⑷ 我主動加一個男生微信,然後聊了幾天,他今天約我看電影,我拒絕了為什麼第一次見面就看電影
也可能他也不知道你喜歡什麼樣的約會,
就認為傳統的,
看電影或者逛公園了
⑸ 網上女孩子找你約會都是騙子,大家千萬要注意,要去吃喝你帶路,別去她講的地方,保證馬上揭穿!
【案例簡介】
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4歲,天津市河東區某咖啡餐飲店店長。2012年2月至3月期間,李某組織二十歲出頭的漂亮女青年張某等四人,以網上聊天交友等方法騙取多名被害人的信任,後將被害人約至李某經營的咖啡餐飲店高額消費,並將速溶咖啡和摻雜雪碧的紅酒等物品高價出售給被害人,騙取錢財,張某等四人從被害人消費額中拿提成。共計騙取被害人人民幣92226元。
【分歧意見】
對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的行為定性,主要有兩種意見:一是李某經營某咖啡餐飲店,以次充好,招張某等「酒托女」誘騙他人到店裡高額消費,屬於民事欺詐行為;二是李某等人行為的初衷就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的錢財,且詐騙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
【評析意見】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欺詐,是指故意欺騙他人,使其隱於錯誤判斷,並基於錯誤判斷而為意思表示的行為。二者具有本質不同:1、行為人的主觀目的不同。我國刑法規定的詐騙罪主觀上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具體來說是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時客觀上對財物的實際非法控制狀態和主觀上企圖通過危害行為達到對財物實際非法控制的目的。民事欺詐行為一般是用誇大事實或虛構部分事實的辦法,藉以創造履行能力,以誘使對方陷入認識錯誤並與其訂立合同,通過履行約定的民事行為,以達到謀取一定利益的目的。2、行為人的客觀行為不同。如果行為人虛構了基本事實,使對方所做出的相應行為是建立在完全虛假的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基礎上的,則構成詐騙罪。而行為人虛構一些細枝末節的情況,不足以影響對方的判斷,則可能構成欺詐行為。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組織張某等四人借交友之名騙被害人進店高額消費,並約定獲取銷售額的提成。「酒托女」並無交友的意思,而是企圖通過詐騙行為騙取對方的財物,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客觀上實施了隱瞞酒托女通過網上交友認識被害人而後帶到咖啡餐飲店內見面騙取高額消費的真相。故應當認定李某等人的行為構成詐騙罪。
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並處罰金50000元;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張某等四名「酒托女」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兩年,並處罰金8000元至20000元等刑罰
⑹ 在網上認識的一個男孩子當天就約我去看電影,這個男的什麼意思
或許無心之過,你多疑了,不過還是多疑點好注意自身安全,這個世界很瘋狂的
⑺ 網上陌生女生叫我一起去看電影,第二條該不該找她聊天
網上陌生女生陌生女生叫我去看電影,第二條該不找不找他聊天啊,首先來說,叫你去一定去看電影,最起碼你知道他是什麼樣的,在哪裡居住,嗯跟你是不是投機這樣如果的話這些如果都很投機的都離得很近所以說跟你,11,感情交流,的,這樣最好,去說說話,聊聊天,這就會走了,一起。
⑻ 我是個女的,微信里有個女的約我看電影,事先聲明我們都是女人,然後就見過一次,一次以後她在微信上就不
可能她想要交個
男朋友在微信上
至於女的
有沒有都無所謂吧
更何況是遠距離
⑼ 一個網上認識的女生主動約你看電影會是什麼騙局
呵呵,先看看情況唄
你們現在是以男女朋友的身份還是只是普通朋友啊?
女孩太熱情可能跟她的性格有關了
你也只能再觀察看看情況再說了